湖口县累计发放农作物受损补偿资金294.6万元
近年来,湖口县林业局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妥善化解“人鸟争食”矛盾,积极策应乡村振兴战略,维护一方稳定。日前,该县已提前完成对境内鄱阳湖区沿湖乡村居民发放2023年度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农作物受损补偿资金48万元。2018-2023年,该县六年累计发放此类资金294.6万元。
湖口县自2018年8月开始,已连续六年实施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该县严格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受损、补给谁”的原则确定农作物受损补偿对象,实施精准补偿。补偿范围涉及境内鄱阳湖湿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5个乡(镇),24个行政村(社区);补偿资金主要用于耕地承包经营权人因保护候鸟而遭受损失的农作物受损补偿,亩均补偿标准为80元;补偿资金发放前须在各乡村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经核查审批后,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作物受损农户,务实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正、补偿公平。
据统计,该县连续六年累计发放农作物受损补偿资金294.6万元,共补偿面积36830亩次,受益农户8913户次。通过项目实施,沿湖居民受损能获得合理补偿,对政府要保护候鸟的支持度大幅提升,既破解了鄱阳湖“人鸟争食”的难题,又实现了湿地候鸟保护与湖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双赢。(余祖德 许淼珊)